北京时间03月02日消息,中国触摸屏网讯, 净募资10.8亿元大幅超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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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6年,汉王科技便已经传出有意上市的消息,几经波折未果,2008年又一度传出海外上市搁浅传言。此次登陆深交所中小企业板终获成功,汉王科技公开发行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网下配售540万股,网上发行2160万股已于2月12日完成发行,发行价格为41.90元/股。汉王科技昨晚(3月1日)公告披露,网上发行的2160万股股票将于3月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公开募集资金总额为11.3亿;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亿元。超出拟募集资金金额为8.3亿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2.35元,每股收益0.61元。
汉王科技的控股股东为董事长刘迎建,持有股份数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2.43%,第二大股东为上海联创投资,持有发行后总股本18.69%股份。刘迎建妻子徐冬青为第三大股东,持有发行后总股本14.02%股份。
汉王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此次汉王科技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五个项目,包括“汉王多语种多平台文字识别软件系统及产品项目”、“基于OCR识别技术的行业专用信息采集产品项目”、“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项目”、“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以及“全国营销平台综合体系建设项目”。
汉王科技此前在公告中称,上述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2.49亿元,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对以上部分项目进行先期投资,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归还。汉王科技将把该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在建及拟建项目等。
汉王科技一直寄望电纸书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项目”是此次上市募资后投入的重要方向之一。根据招股说明书,截至2009年年底,汉王科技在电纸书项目已投入1.02亿元。
汉王科技2007-2009年净利润分别为2723万元、3012万元和8528万元,这其中,营业利润分别为1087万元、1458万元和4241万元。
知识产权纠纷已提交香港仲裁
汉王科技的上市之路并不平坦,其与南开越洋的知识产权纠纷一度引发广泛关注。事件源于2002年4月,南开越洋与汉王科技签订了《RTK软件许可协议》。2009年6月,南开越洋以汉王科技超过授权范围使用相关产品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审过后,法院裁定,根据协议,双方须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寻求仲裁。
在汉王科技发布登陆中小板的招股意向书之后,南开越洋便提出质疑称,汉王科技隐瞒了双方的纠纷正在移至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事实,“有误导股民和券商之嫌。”2月8日,汉王科技发布公告,强调该纠纷不会对本公司未来产品的生产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并确认已于2月6日收到南开越洋《仲裁通知书》,同时承诺若因该著作权纠纷需承担赔偿责任,发起人股东将会对公司进行足额补偿。
而汉王科技在今晚(3月1日)的公告中进一步透露,已在2月8日收到南开越洋《关于仲裁庭组成事宜》的来函,并于2月12日回函,提议当事人双方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去函确认该仲裁将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并通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由其担任委任机构。
公告披露,2010年2月19日,汉王科技就南开越洋《仲裁通知书》中提出的“选择一名仲裁员裁决本案”进行回函,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条规定“如果当事人事先未约定仲裁员人数(即一名或三名),并且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后十五天内当事人仍未能就仅指定一名仲裁员达成协议,则应指定三名仲裁员。”因此,汉王科技认为应指定三名仲裁员来审理该事项。
同时,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七条中规定“当事人每一方应指定一名仲裁员。指定的该两名仲裁员应推选第三名仲裁员,担任仲裁庭的首席仲裁员。”汉王科技要求南开越洋指定第一名仲裁员,在该仲裁员被指定之后,汉王科技将按规定在三十天之内指定第二名仲裁员。
汉王科技在公告中重申,已于2009年4月开始全面使用自主研发的英文识别核心技术,替代与南开越洋的签约软件产品。同时,为更好地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该公司所有发起人股东承诺,如因上述软件著作权纠纷汉王科技需承担赔偿责任,则汉王科技实际承担的赔偿责任由公司所有发起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所有发起人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足额补偿。
南开越洋负责此案媒体联络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该案已经进入仲裁阶段,不方便发表更多评论。该人士称,并不排除和汉王和解的可能,因为其从一开始就是本着希望和解的态度推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