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疾控中心LED屏及触摸屏采购项目
作者: 51Touch 时间:2010-01-28 源于:四川政府采购网 总点击:
【导读】: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LED屏及触摸屏采购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LED屏及触摸屏采购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LED屏及触摸屏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锦询字200912-15-83
3、采购内容:
1)LED屏 全彩1块、单色1块
2)触摸屏 2台
详细的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见货物配置表,供应商必须对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得遗漏。
5、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
2) 若供应商报价产品(LED屏)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其报价产品(LED屏)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 供应商提供2008、2009年与成都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或所辖区级政府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类似采购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 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产品(LED屏)生产厂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5) 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产品(LED屏)生产厂商应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6) 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产品(LED屏)应具有3C强制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 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产品(LED屏)生产厂商应为中国光电协会LED分会会员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产品生产厂商(LED屏)应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9) 供应商或报价产品的生产厂商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在成都市应有注册的分支机构,能提供良好的成都本地服务支持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报价
6、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间:2010年1月27日起至1月29日止。(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7、购买询价文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48号)。
8、询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9、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2月2日上午9:30。供应商应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0、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室(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48号)。
1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姜春涛 张劲铭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6614055、86755728
采购人: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黄鹂
联系电话: 028-844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