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洗系统及刻蚀电镀机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9-11-27
截止日期:2009-12-21
省 份:北京
受委托,对清洗系统及刻蚀电镀机设备采购中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清洗系统及刻蚀电镀机设备采购 项目
2. 招标编号:xxxxxxx
3. 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01 清洗系统 1 台/套 每包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02 刻蚀机 1 台/套
4.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所投包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9 年11 月30 日 起至2009 年12 月18 日 止,每天8:30-11:30; 13:00-16:30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8. 开标地点:北京
9.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采购的授权代理商;
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5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10.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