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我区工商系统围绕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文明”行政管理机关的目标,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入手,深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促使全系统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树立了工商行政执法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营造了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为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继成立了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推广行政效能建设试点经验。领导小组还印发《自治区工商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自治区工商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宣传提纲》等,指导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学习,形成上下齐心推进行政效能建设的整体合力。该局从工商行政管理基本工作职能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出发,修订和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否定报备制,促进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该局还设立投诉机构,深化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直接评议和社会公众监督,保障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通过制定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务公开暂行制度以及政务公开监督员暂行规定,指导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设立红盾信息网页、电子触摸屏和公示栏等形式,公开本单位及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投诉须知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行政效能建设促进了工商执法人员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据统计,全区有11个地级市工商局在当地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中,群众评价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7.31%,有30个单位荣获“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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