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深入实施科学、精细、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征管措施,加大稽查力度,大力清理欠税。
二、认真落实社保费征收管理制度,加强费源管理,提高征收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保费管理信息化水平,逐步实行部门联网征收。与劳动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社保费宣传、调研,做好参保扩面工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资金保证。
三、充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落实好中央和省惠民政策,重点落实好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四、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重点加强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收入调节,严厉打击个人所得税偷税行为,不断扩大全员全额管理覆盖面,促进社会公平。
五、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征收,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减免税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
六、优化办税服务厅的服务功能,规范业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不断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功能。推进申报纳税方式多元化,方便纳税人,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加强税收政策宣传。
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税务公开栏及税务网站上公开税收法规政策、岗位职责、办税程序、工作纪律等涉税事宜,保障纳税人享有税法知情权、参与权,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
八、切实加强行风建设,继续狠刹“吃、拿、卡、要、借、占、报”等不正之风,严禁以对纳税人进行辅导和培训的名义违规收费,严禁利用职权对企业税务代理行为进行干预、强行和指定税务代理,纠正收人情税、关系税行为,维护纳税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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