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MXZB2007-0061 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07]1303号
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委托,对其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办公区电子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联系人: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39号社保大楼10楼
姓 名:邓 波
电 话:0731-4516179
二、招标产品规格及要求:
新办公区电子显示屏等设备(一批)
三、投标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近两年公司盈利证明;
10、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1、这次采购设备中所有电脑主机(电子显示屏控制主机、排队机、触摸屏)要求统一品牌、统一型号,统一规格和主要技术指标(参照电子显示屏控制主机)。
12、电子显示屏LED发光芯片建议采用知名品牌,如:台湾国联、台湾光磊等同档次品牌,选用较低档次的LED芯片的低价标,不予采用。电子显示屏需要出具原产地证明。
13、选用的驱动IC器件为世界名牌产品(摩托罗拉、飞利浦、德州仪器、日立、东芝等同档次品牌)。
14、采购的所有设备质保期至少为三年,组件按生产厂家承诺的质保期计算。质保期内,维修应在12小时内上门服务;
15、投标单位具有3名以上施工和服务人员。
四、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购买地点: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 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凡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至2007年9月 12日每天8:30-11:30; 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若需邮寄,需另加每套50元邮寄费,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07年9月 17日(星期一 )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
七、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
邮编:410011
E-mail:mingxin_88@163.com
电话:0731-2587018
传真:0731-2587019
联系人:蔡建成 吴楠 黄芳
标书款、保证金汇至: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五一支行
帐 号:7401310182600027811
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